城市与环境学院2017-2018-2学期关于开学补考的通知

2018-03-04 14:42:51 来源: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研究院 浏览:

各系部、班级: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院级开学补考将于第1-3周举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开学补考顺利进行,请各系部相关教师加强开学补考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学生进场时间:开考前10分钟;开考后半小时不得再进入考场。
2、监考老师到位时间:开考前15分钟。
二、监考注意事项:
1、监考老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如期监考,应提前一天请好代考人员,并到教务办办理更换监考老师的程序。
2、所有监考老师需按时到监考所在楼栋教学秘书处签到、领取试卷。
3、请检查学生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带有学生相片的证明学院盖章确认)缺少证件不准考试。
4、开考前,提醒考生不得将电子词典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5、如有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报告违纪处理人员,并协同妥善处理。
6、监考老师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监考教室职责》履行职责。
三、加大巡考力度
1、巡考人员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
2、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对于作弊事实清楚的学生,由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四、考试详细安排

附件1:2017-2018-2学期城环学院开学补考安排表.xls

城市与环境学院教务办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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