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诚信检测的通知
发布人: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6-05-12
各学院: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检测办法(试行)》规定,现对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诚信检测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应届本科毕业论文,全校按各本科专业毕业生数的10%比例抽取。
2、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全体学生。
3、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材料提交要求
1、被检测者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答辩前的终稿。文件名以“学院_姓名_学号.doc”的方式命名。稿件形式为word格式电子版,保留标题,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参考文献,文章不得超过8万字。要求去除封面、目录、版权申明、致谢、后记、附录、图(可保留但要压缩为JPEG格式)等内容。如有未按要求提交文档者检测结果按C类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及要求》。
2、提交时间:各学院本科毕业第一次答辩前三天(可提前),将“所有参加毕业答辩者检测稿”打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从各学院随机抽取10%作为检测对象,并将名单反馈给学院。
3、提交流程: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毕业论文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审阅后由指导老师统一交学院教务办;学院教务办汇总打包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检测完将结果反馈给学院教务办;各学院收到教务处反馈结果后及时告知被抽检学生检查结果和处理办法;优秀毕业论文检测稿也从学院打包文件中抽取,不在另行提交。
三、检测结果分类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A |
R≤35% |
B |
35%<R≤55% |
C |
R>55% |
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去除引用)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处理办法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及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全体学生论文抽检
(1) 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答辩;
(2) B类、C类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对其毕业论文审核认定,认为检测通过者,填写抽检论文正常答辩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正常参加毕业答辩。
②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对其毕业论文审核认定,认为检测不通过者,首先填写毕业论文二次检测申请表,并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后再进行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为B类或者C类者,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者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通过,通过者,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如不通过者,直接认定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③凡C类检测结果,如答辩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 。
④参加二次检测者,不得参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2、优秀毕业论文检测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将全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如下办法处理。
(1) A类视为通过检测。
(2) B类或者C类视为未通过检测,取消其优秀毕业论文资格及名额。由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并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后,填写毕业论文二次检测申请表,再进行检测。第二次检测A类视为通过检测,成绩最高只能为“良好”。结果仍为B类或者C类者,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者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通过,通过者,可直接认定成绩,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如不通过者,直接认定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3、二次检测后由学院学位委员会或者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认定其不合格者或有以下行为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 恶意篡改论文、词组。
(2) 不按照规定保留论文相关内容。
(3) 恶意删减章节与最后答辩论文不相符。
(4) 不能按时提交被检测论文者。
4、为维护检测的公平性,教务处除进行《检测办法》中规定的检测外,不再接受任何其它检测请求。
5、请各学院在申请检测前提供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的名单。该部分学生在毕业答辩前应全部参加论文检测。
6、为确认所检测论文和学生应提交论文一致,请各学院在申请检测论文之前,请更新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选题一览表。
7、请各学院在提请抽检前准备好所有资料。
五、有关说明
1、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做出评判。
2、学校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结果将以教学简报形式进行全校通报,其内容包括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姓名、检测结果、学院认定结果等相关信息。
教务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