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工业大学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湖工大学字〔2025〕1 号)的相关要求,依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及评议,拟推报以下同学至学校参评,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拟推荐类别 |
1 | 甘 雨 | 城乡规划2001班 | 省级优秀毕业生 (大学生入伍退役返校) |
2 | 麻慧慧 | 环境生态工程2102班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3 | 江子格 | 城乡规划2002班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4 | 郑梦蓝 | 城乡规划2002班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5 | 吴舒蕾 | 城乡规划2002班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6 | 陈晓珊 | 城乡规划2002班 |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
7 | 刘思怡 | 城乡规划2002班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8 | 任春燕 | 城乡规划2002班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9 | 段 润 | 建筑学2002班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10 | 张文佳 | 环境生态工程2102班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11 | 梁佳馨 | 环境生态工程2102班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公示期限内,欢迎师生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在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表现、考风诚信、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通过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举报。举报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受理部门:城市与环境学院纪委(崇业楼城环学院108室,周老师)
学院纪委电话:0731-22183326 13973361610
电子邮箱:124097668@qq.com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