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我院院级期末考试将于第10~19周举行,为组织好此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事项:
1、学生进场时间:开考前20分钟;
2、监考老师到位时间:开考前15分钟;
二、监考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老师需按时到监考所在楼栋签到领取试卷。
2、请检查学生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带有学生相片的证明学院盖章确认)缺少证件不准考试。
3、开考前,请提醒考生不得将电子词典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4、如发现有学生违纪情况,请及时报告违纪处理人员,并协同妥善处理。
5、监考老师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如期监考,应提前一天请好代监考人员,并报考试科备案。
三、监考详细安排
见《2016-2017-1学期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务办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