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院级期末统考定于第十一周至十九周举行,为组织好此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统考科目时间另行通知,以下均为本学院开设课程考试安排。
二、考试相关事项:
1、学生进场时间:开始考试时间前10分钟;
2、考务人员到位时间:开始考试时间前20分钟;
3、监考老师到位时间:开考时间前15分钟;
4、考务办公室及试卷发放及回收地点:城市与环境学院B栋111室。
三、监考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老师需按时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试卷。
2、请检查学生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带有学生相片的证明学院盖章确认)缺少证件不准考试。
3、开考前,请提醒考生不得将电子词典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4、如发现有学生违纪情况,请及时报告教务办考务人员,并协同妥善处理。
5、监考老师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如期监考,应提前一天请好代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办备案。
四、考试详细安排
见 2017-2018-2学期城环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城市与环境学院教务办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