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整个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的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专家组,开展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原则
遵循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原则,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岗位、计划及要求
1.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的发展努力工作,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符合我院岗位公开招聘条件。
2.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工业大学网站
四、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5.个人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立项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
采取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含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试讲内容自选(但必须建筑、规划学科相关),试讲内容最好做成PPT。试讲(含面试)过程中不允许透漏个人信息。
学术评议:对应聘者提供的两件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学术评议,量化评分。
2.实验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含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含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中增加试讲,试讲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5分钟左右。说课内容面试时确定,与建筑、规划、景观、设计学科相关。面试(含试讲)过程中不允许透漏个人信息。
3.笔试与面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108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
应聘实验员岗笔试:2016年4月28日下午3:00,在老冶金楼A栋307教室(实验员岗位)
应聘专任教师岗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2016年4月28日晚上7:30,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108室抽签和试讲、学术评议
应聘实验员岗面试(含试讲):2016年4月29日上午8点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108室进行抽签和面试
4.成绩公布
成绩由学校人事处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六、其他事项,按学校人事处的相关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综合办 0731-22661190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6年4月22日
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临时办公场所在学生宿舍第五组团24-25-26栋连廊,请在该连廊108室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