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学校拟定于2017年12月10日召开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了保证团代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团代会城市与环境学院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根据《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本次团代会城市与环境学院正式代表名额为7人(其中学生代表5人,教师代表2人)。代表推选过程中,要考虑代表分布的年级、专业、女性和少数民族结构。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为人民服务的意愿并具有参政议政的能力;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有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能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酝酿讨论,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8人(数量应多于团代表名额分配数量的20%)。
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各支部开展团员大会,组织本班团员根据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选出代表候选人。
3、代表审核
审查内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4、公示
团总支将审核通过的代表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列为团代会正式代表。
四、 要求
1、大会代表一经产生,团代会期间不得变更、不得缺席。如因病、因事请假的代表将被取消资格,不得请人代替。
2、报告包括实到团员数,应到团员数,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及选举方法,选举结果等相关内容。
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