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学院宣传工作的力度,全面展示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果,不断提升学院知名度,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度总结、提炼、宣传学院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与突破性、标志性的成果,内增凝聚力、鼓舞人心,外拓影响力、树立品牌,为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宣传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党管宣传、强化责任。加强党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学院党政管宣传、管意识形态重要责任,把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落实到宣传工作的全过程。
(2)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四有”好教师标准选人用人,努力使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在思想政治素质上强起来,在业务能力上强起来。
(3)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统筹队伍发展规划,统筹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知识培训,统筹队伍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分层分类推进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科学发展。
(4)坚持从严从实、改革创新。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激发队伍创新创造活力。
3、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
(2)上级领导来院视察、调研、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
(3)宣传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
(4)学院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及重大活动;
(5)学院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
(6)学院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7)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4、宣传工作的主要形式
(1)利用学院网页、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为重点的新媒体平台;
(2)利用院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横幅、展板、画册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3)通过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举措、主要成绩、重大事件等进行宣传;
(4)主动向学校宣传部门、各级新闻媒体传送新闻稿件。
5、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综合办、教务办、学工办、科研办、实验室和各系、各党支部负责同志组成。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综合办实施。
6、宣传工作的任务要求
(1)各行政科室、各教学系或支部要在年初制订宣传计划,采取定期宣传和临时宣传相结合,每月报送的新闻稿件或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不少于1篇/月,年度统计结果纳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各科室、各支部负责人为本部门、教学系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3)未经审批和授权,任何人不得在网站、网页、电子屏等学院宣传媒介进行新闻报道。
7、宣传奖励制度
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按下列标准奖励:国家级1000元,省级200元,市级50元,校级30元。对于在宣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效稿件的数量,年终将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