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请各学院于即日起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2016-2017年度)。
二、主要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的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1. 抓住寒假学生返乡这一契机,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志愿者队伍,担任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以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资料为主,并结合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和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亲身经历,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
2.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3.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3月4日下午17:00之前将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000字(要求图文并茂)(主要是利用本次寒假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发送至308665614@qq.com
联系人:倪筱珈老师 联系方式:qq:308665614
★我院活动要求:
1. 请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利用寒假开展相关活动;
2. 请在主要任务中(二)选择至少三项完成;
3. 送政策回母校活动请写明标题:国家资助政策宣讲会 -----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宣;
4. 宣传途径不限于通知中所述,我院鼓励大家积极创新,可在qq群中讨论、集思广益,使国家资助政策真正的帮助到广大学子。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