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请各学院严格按2019年9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二、名额分配:
校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具体数据如下表格。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选:
全校共推出51名候选学生,差额评选出50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际学院与醴陵陶瓷学院专科生各推选出1名候选学生,差额评选出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落选者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则自动转为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转为校级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包括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本专科新生、2018和2019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专业年级第一,且原则上上学年智育成绩排名专业年级前三名,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院系或专业年级总人数)由学院确定,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且学院需要单独报告说明推荐理由。
(6)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荣誉;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各申请人需上交的材料及要求:
(1)各申请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电子档及纸质档。
(2)填写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其中的申请理由字数不超过100字,如有超过,学院资助办做汇总表的时候则从100字以后删除多余部分,因此给参评学生带来的影响由学生本人负责。
(3)20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自荐材料)。
(4)相关佐证材料(各类奖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办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5寸生活照。
4、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特别说明:
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
五、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工作量大。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8日--9月23日,学院宣传动员,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9月24日--9月26日学院开展相关评审工作,举行国家奖学金申请报告会(请各候选人提前准备好演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27日--10月3日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情况下,学院提交候选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至校资助中心。
★9月23日中午12:00前,各班级上交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所有材料至资助部部长城规1802班康钦关处,邮箱:2890752126@qq.com。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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