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 [2018]16号)、《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和《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条例,经个人申请、专业年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定,拟确定以下53名新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名单表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城市与环境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09月20日至09月27日
受理电话:0731-22183326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9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