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工作将严格遵照2019年8月版《学生手册》执行,请各学院认真总结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的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办 (崇业楼B109):
组 长:丁梦
副 组 长:姚迪辉、倪筱珈
成 员:刘忆、谭骁、仇维佳、龙楚怡、谢皖、各班级学生代表及班主任
联 系 电话:22183326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2、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原则上不得重评。
三、参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进修生、委培生、2018年预科生、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公示期内不在校的不得参评;
2、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16-2018级4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5级5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17-2018级在校在籍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3、2018-2019学年内任职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等(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2018-2019学年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不包括第1条的学生)。
四、评定条件
所有奖项的评定前提是上学年所有科目无挂科记录(包括校公选等课程)、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处分的学生。
1、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特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90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均为优秀;
一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三等奖学金: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分75分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单项奖学金:详情请见学生手册。
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必修)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分=∑[考试(考查)科目成绩x该科目学分]÷∑学分
一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其体育成绩必须良好以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体育成绩必须及格及以上。
2、三好学生
学年度加权平均分达80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分在班级排名前十名,为班级作出过贡献。
3、三好学生标兵
学年度加权平均分达85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分在班级排名前三名,“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择优产生,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由院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
4、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成绩,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文明寝室
全室同学积极向上,团结互助,道德风尚好;坚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经常整齐清洁;全室同学遵守寝室公约、宿舍管理制度,且纪律好,由学院组织召开“文明寝室”评选大会综合评比确定;
6、优秀寝室长
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及不良行为纪录;积极主动工作,善于团结同学,能起模范表率作用,所在寝室内务整洁;能够批评、制止本寝室同学的不良行为;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任何不及格课程。
7、先进班级
全班同学思想、学习、生活状态良好,班级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由学院组织召开“先进班级”评选大会综合评比确定。
详见2019年9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五、评选、推荐步骤
1、各班级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以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将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全学年智育成绩及专业班级排名进行公示,并组织学生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
2、各班级召开班级评优评先布置会议,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
3、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或者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公示);
4、个人申请。学生个人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出校级学生奖学金和评优评先名单,最后将评定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6、班级提名。班级向学院提交各奖项提名名单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7、学院推荐。学院对被提名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学院其他班级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向校资助中心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最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8、校资助中心审定。校资助中心全面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特别说明:本次特等、一等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每专业(年级)推荐1名候选学生,差额评选出1名特等、11名一等奖学金获得者,落选者自动转为一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六、工作要求
1、为保证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选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班级须成立以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以学生代表为(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组员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议小组,组织本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年级专业内予以公示。学院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评审工作小组 负责对各专业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2、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名额,所有名额分配的比例都必须与实际学生数比例相符,且名额分配情况必须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开。评选过程中应杜绝直接指定的现象,对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奖资格,扣除涉事班级下学年的奖励指标,并对涉事人员公开批评,直至行政纪律处分,对事后才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
3、因评优评先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学院将严格查处,并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得增补替代。
4、转专业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的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2、校级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日程安排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31日
2018-2019学年校级及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学院按照学校资助中心下达的指标,根据各专业班级人数占全院人数的比例进行各项奖项的指标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特等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寝室长 |
优秀寝室 |
先进班级 |
建筑1501 |
1 |
1 |
3 |
8 |
2 |
1 |
1 |
8 |
8 |
1 |
建筑1502 |
2 |
1 |
城规1501 |
1 |
3 |
6 |
2 |
1 |
1 |
城规1502 |
2 |
1 |
建筑1601 |
1 |
3 |
7 |
2 |
1 |
1 |
建筑1602 |
2 |
1 |
城规1601 |
1 |
3 |
6 |
2 |
1 |
1 |
城规1602 |
2 |
1 |
资环1601 |
1 |
2 |
5 |
2 |
1 |
1 |
资环1602 |
2 |
1 |
环境1601 |
1 |
2 |
4 |
2 |
1 |
1 |
建筑1701 |
1 |
3 |
7 |
2 |
1 |
1 |
建筑1702 |
2 |
1 |
城规1701 |
1 |
2 |
5 |
2 |
1 |
1 |
城规1702 |
2 |
1 |
资环1701 |
1 |
2 |
6 |
2 |
1 |
1 |
资环1702 |
2 |
1 |
环境1701 |
1 |
1 |
3 |
2 |
1 |
1 |
建筑1801 |
1 |
3 |
8 |
2 |
1 |
1 |
建筑1802 |
2 |
1 |
城规1801 |
1 |
2 |
6 |
2 |
1 |
1 |
城规1802 |
2 |
1 |
资环1801 |
1 |
2 |
6 |
2 |
1 |
1 |
资环1802 |
2 |
1 |
环境1801 |
1 |
1 |
3 |
2 |
1 |
1 |
院团总支(含团学会、青志联、社团、院学生助理) |
/ |
/ |
/ |
3 |
1 |
7 |
学生党支部 |
/ |
/ |
/ |
/ |
/ |
2 |
合计 |
1 |
11 |
32 |
80 |
53 |
5 |
34 |
8 |
8 |
1 |
说明:1、校级特等奖学金根据2019年8月《学生手册》规定,各年级限报1人。若符合条件者超过1人,学院将组织差额评审;若符合条件者恰好1人,直接上报校资助中心参加评选;若未有符合条件者,则不参与学校评选;2、一等奖学金共计分配14个指标,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从各专业年级申报的(各专业年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专业年级指标数)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差额评选出11名一等奖学金获得者;3、三好学生标兵计分配15个指标,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从各专业年级申报的(各专业年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专业年级指标数)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差额评选出5名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获得者;4、先进班级、优秀寝室(长)将通过学院2018-2019年度“先进班级、优秀寝室”评选大会评比产生;5、名额二次分配:如出现专业年级无人符合申报条件名额剩余的情况,则将名额回收至学院,由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专业年级人数比例、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等因素进行名额二次分配并公示。 |
附件2:
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10月25日-10月28日学院动员,召开学生干部动员大会,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
(二)10月29日—10月30日各班级动员,学生年度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奖励项目自评阶段;
(三)10月31日—11月9日各专业年级、班级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专业年级、班级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专业年级、班级提交相关材料至资助部;
(四)11月11日一等奖学金候选人差额评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五)11月12日召开“文明寝室暨先进班级”评选大会;
(六)11月14日—11月16日学院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名单进行公示。
各班级需上交材料
1、《评优评先汇总表》(纸质+电子),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评优评先统计表》,相关报送人签好字;
2、《评优评先会议记录表》(附照片 纸质+电子),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评优评先会议记录表》;
3、各班级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纸质),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小号在上);
4、《学生个人单项奖汇总表》(纸质+电子),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学生个人单项奖汇总表》;
5、《学年班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电子),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学年班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
6、《学年专业年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电子),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学年专业年级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
7、班级学生各类奖项申请材料(纸质+电子),电子档请设置一个《xxx班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大文件夹,内包含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分类奖项小文件夹。各类申请书电子档请以“班级+姓名”命名。
电子档:评优评先材料电子档请重命名为《xxx班评优评先材料》,由班级负责人统一以班级为单位打包 ,于11月13日晚22:00前发送到班级对应资助部干事的邮箱。
纸质档:评优评先材料电子档请班级负责人用档案袋装好,写明《xxx班评优评先材料》,于11月13日下午16:00前交至班级对应资助部干事
特别说明:先进班级及文明寝室评选大会暂定于11月12日晚上,因此先进班级及文明寝室申请材料须在11月11日晚23:30前上交完毕,请各班级注意时间节点,做好相应准备。
各奖项申请材料:
1、特等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包括:
(1)优秀事迹总结材料(word文档 上交电子+纸质)
(2)成绩单(上交纸质 自行从教务系统导)
(3)荣誉证书复印件
2、一、二、三等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包括:
(1)成绩单(上交纸质 自行从教务系统导)
3、三好学生、标兵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word文档 上交电子+纸质)
(2)成绩单(上交纸质 自行从教务系统导)
(3)荣誉证书复印件
4、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word文档 上交电子+纸质)
(2)成绩单(上交纸质 自行从教务系统导)
(3)荣誉证书复印件
5、先进班级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word文档 上交电子+纸质 图文并茂汇报过去一年中班级所取得的成绩)
(2)PPT汇报材料(上交电子档)
6、文明寝室、寝室长的申请材料包括:
(1)文明寝室申请书(word文档 上级纸质+电子 图文并茂汇报过去一年中寝室所取得的成绩)
(2)文明寝室PPT汇报材料
7、学生个人单项奖的综合材料包括:
(1)申请书(word文档 上交电子+纸质)
(2)成绩单(上交纸质 自行从教务系统导)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