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临近寒假,学校领导非常关心特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为解决特困学生的生活困难和春节回家的往返路费问题,学校拟安排发放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 必须是我校贫困生数据库在库学生。
2.家住偏远地区,往返车费数额较大的学生。
3.有以下情况优先考虑:
(1)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和事故等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2)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家庭属于农村低保户和城镇父母双方下岗且无法再就业的学生。
(4)因其它原因引起个人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专项补助设两个补助等级,其中:一等600元/人;二等4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学 院 名 称 |
名额(单位:人) |
一等 |
二等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
3 |
3 |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3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5 |
财经学院 |
4 |
4 |
商学院 |
4 |
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5 |
5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2 |
2 |
法学院 |
1 |
1 |
国际学院 |
1 |
1 |
理学院 |
2 |
2 |
体育学院 |
1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5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 |
3 |
冶金工程学院 |
2 |
2 |
音乐学院 |
1 |
1 |
建筑规划学院 |
1 |
1 |
合计 |
45 |
45 |
四、评定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召开班会传达并执行,上报名单必须要经过全班同学认可,班级和学院两级公示,以确保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20日下午4:00前上交临时补助汇总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将附件表格发送到:电子稿请发邮箱:30112672@qq.com(备注:表格请在湖南工业大学助学网主页的“资助工作动态”通知中下载);
附件:2012年秋季学期湖南工业大学特困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12.14
附件:补助发放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