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和学校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宏观指导,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现就2016年下半年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学生党员,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把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保持适当速度和规模,防止数量片面过快增长,根据学校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和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在各个团支部中推荐优秀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组织好2016年下半年党课学习工作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无处分;
2、写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没有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不能参加培训;
3、一学期内无补考科目;
4、无违纪、无处分;
5、上一批参加党课学习成绩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此次培训。
说明:关于申请入党条件:
1、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2、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5、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才具备申请人资格,再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才能发展)
名额分配:各班团支部按照所列比例为上限推优参加培训。2016级15%,2014级和2015级10%,2013级和2012级5%。
操作流程:由院团总支组织部委派一名同志到各团支部(班级),该同志接到委派任务后,及时与所在班级的团支书联系,召开全班同学参加的团支部会议,将条件在黑板上列出,团支书主持会议,委派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先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再进行民主投票,选出群众基础好、有先进性的人员参加党校学习。毕业班有自愿参加党课学习的同学由支部书记直接把关,前提是基本条件必须符合。
注:各班在进行数据上报时都要以团支部的名义上报。
(二)认真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首先,明确几个概念:
入党申请人:凡是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一定程序,经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一定程序,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员。
A、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条件:
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
2、一学期内无挂科;
3、无违纪、无处分。
4、每学期一次,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学生中,按规定的比例推荐至党校培训。
B、关于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的确定条件:
1、在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提下,又满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所有条件;
2、硬条件:
(1)党课结业;
(2)一年内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50%;
(3)智育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4)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
(5)一学年内无挂科;
(6)所在宿舍卫生评比排名在全院前50%。
3、荣获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党课优秀学员、青马工程优秀学员,同等情况下优先。
4、每学期一次,在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按团员总数5%的比例推荐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填写附件1,并提交学生党支部存档。
5、党支部为每名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安排两名培养联系人。
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有特殊优秀表现、获重要集体赛事奖项或对学院有重要贡献,智育加权平均分及卫生评比条件可适当放宽)
C、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
1、在已确定为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的前提下,又满足确定为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的所有条件;
2、一学年内无旷课和缺勤活动记录;
3、每季度积极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上交纸质的思想汇报;
4、每学期一次,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学院按学校下发指标,以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班团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
操作流程:党支部委派一名党员同志到各团支部(班级),该党员同志接到委派任务后,及时与所在班级的团支书联系,召开全班同学参加的团支部会议,将条件逐条列到黑板上,团支书主持会议,委派党员进行现场监督,根据条件,充分听取班级群众意见,确定支部重点考察对象,整个推荐环节可不投票,如投票,票数仅作参考。确定的名单以团支部的名义上报,由党支部进行集中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填写附件2,并提交学生党支部存档。
学院党总支将对以上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和工作程序展开工作,把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四、材料上报时间、地点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21:00
2、上报地点:老冶金楼B101室(请大家在5号晚自习期间交材料,或者可以在支部会议结束后将相关资料交给负责监督的干事)
3、上报方式:上交两张附表的纸质档,且需手写,纸质材料需签名
五、发展推优工作日程安排
1、2016年10月9-14日,各团支部召开会议,推选发展对象。
2、2016年10月15日21:00前上交纸质档。
3、2016年10月17日,学院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发展对象推选名单。
4、2016年10月17日---20日,学院公示。
5、2016年10月20日,上交发展对象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至学校。
6、2016年10月28日前,上交秋季党课培训推选名单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象登记表.doc
附件2: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发展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