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5人,硕士学位的29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人。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环境生态工程四个本科专业,绿色包装与低碳管理、人居环境设计学两个研究生专业,以及“包装废弃物能源化高效洁净利用技术与装备”博士招生方向。学院建有“非金属类包装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关键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绿色工业与城市低碳发展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绿色建筑设计与低碳城乡规划中央专项实验室”、“湖南省生态人居环境设计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等省部级研究平台7个。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807人,硕士研究生56人,博士研究生4人。学院根据“一体两翼,两两融合”的办学思路,探索形成了“宽基础、强主干、重技能、多出口”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学院建筑学类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实行大类招生、分类培养。
学院联系电话:0731-22183167,0731-22183329
一、专业介绍
1.城乡规划
本专业培养掌握城乡规划基础理论和核心知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编制、城乡景观设计等技能,能在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设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城镇规划管理,参与区域、总体和专项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查、城乡规划咨询服务、规划项目策划和技术协调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五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建筑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与环境规划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建筑及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与环境规划等实践技能,能在建筑设计或城市规划部门、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从事设计、研究、教学、技术管理与决策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五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本专业培养掌握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自然地理分析、自然资源评估、环境评价与保护、生态规划、遥感技术应用等实践技能,具备获得“土地估价师”、“能源评估师”、“环境影响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能力,能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相关政府部门从事国土资源整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环境评价与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城市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环境生态工程
本专业培养掌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学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生态环境问题诊断与评价、污染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应用、生态规划与设计等实践技能,具备获取“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注册环保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能力,能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环保技术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发应用、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和咨询、环境生态工程项目设计与管理、区域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专业录取情况
2017年我院“建筑学”类在宁夏、安徽、重庆、陕西、甘肃、河南、广东、四川、贵州、湖北、云南、江西12个省份进入本科一批次招生。往年录取信息可点击我校招生网http://zsb.hut.edu.cn/doc.asp?type=wn查看。